張小玲委員 實習記者 韓璋 攝 □ 首席記者 李榮 實習記者 韓璋
2月27日,在渭南市政協六屆三次會議上,談及新時代“楓橋經驗”,張小玲委員說,“楓橋經驗”是中國共產黨治國理政的重要經驗,蘊含矛盾調解機制、矛盾糾紛的預防機制等寶貴經驗,對促進基層社會治理具有重要意義。
新時代下,如何更好地發揮“楓橋經驗”在基層社會治理工作中的作用呢?張小玲建議,要加大重視力度,不斷強化制度建設,把基層社會治理與村規民約、社區公約有機銜接,通過制度化建設有序、有效推動“楓橋經驗”。政府部門要加大對在矛盾糾紛化解方面取得顯著效果的地方和做法進行宣傳推廣以及獎勵,讓“楓橋經驗”化解更多基層矛盾糾紛,成為處理社會矛盾的重要經驗方法。
“在法治進程中讓人民調解制度走在法治的軌道,加強對調解員與群眾的宣傳。”張小玲表示,應建立矛盾糾紛化解服務站,實現矛盾糾紛集中治理、長效治理、多元治理的重大轉變。積極參照其他省份先進經驗,在基層派出所設立“矛盾糾紛服務站”,把矛盾糾紛消滅在萌芽狀態,進一步推進基層社會法治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