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 張涵博
促發展離不開法治的有力保障。近年來,陜西立足省情,印發《關于建設更高水平法治陜西的決定》《陜西省法治社會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年)》《法治陜西建設實施規劃(2021-2025年)》《陜西省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年)》,完成法治陜西建設的“四梁八柱”架構,宏觀統籌全方位、多層次法治建設工作,在法治實踐中積累經驗推進改革。
站在“十五五”規劃謀篇布局的關鍵節點,如何以高水平法治服務保障高質量發展?本報特邀三位省政協委員、專家學者共話法治陜西建設路徑。
【本期嘉賓】
屈金岡 省政協委員、北京市安理(西安)律師事務所主任
雷西萍 省政協委員、陜西法智律師事務所主任
吳平魁 西安交通大學法學院教授
持續深化法治政府建設
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法治政府建設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重點任務和主體工程。
陜西將法治政府建設作為法治建設的重點任務和主體工程,依法行政工作不斷取得新成效。2024年,省政府不斷優化依法行政制度供給,全面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依法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全面強化行政權力制約監督,大力推進數字法治政府建設,其中,陜西省權責清單統一發布平臺持續完善,動態調整了12批次2514項權責事項,進一步明晰了行政權力邊界。
治國憑圭臬,安邦靠準繩。結合當前法治陜西建設的成果與未來發展方向,省政協委員、北京市安理(西安)律師事務所主任屈金岡建議,持續深化法治政府建設,強化依法行政能力,擴大督察覆蓋范圍,將重點領域(如生態環保、食品安全等)的執法規范化納入常態化督察內容,并加強督察結果與紀檢監察、司法監督的銜接,形成問題整改閉環。提升行政決策的科學性與透明度,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的程序規定,強化公眾參與和社會風險評估,避免決策錯誤。優化政務服務效能,推動更多事項實現“最多跑一次”或“跨省通辦”,深化數字化平臺建設,提升企業群眾辦事效率。
“‘十五五’期間,希望陜西以法治政府建設為核心、以民生需求為導向、以制度創新為突破,構建更高效、更透明、更溫暖的法治生態。”屈金岡期待,通過強化監督問責、優化服務供給、深化社會共治,推動法治成為陜西高質量發展的核心競爭力。
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
實現良法善治,有助于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市場環境。
出臺《陜西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關于服務保障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通知》,建立公平競爭審查機制;法院系統推行“繁簡分流”,商事案件平均審理周期縮短;加強西安“一帶一路”國際商事法律服務示范區建設,為陜西企業“走出去”提供有力保障……省政協委員、陜西法智律師事務所主任雷西萍認為,“十四五”以來,陜西通過制度創新與執法司法協同,不斷優化營商環境。
“這些舉措有利于提供透明、穩定、可預期的市場環境。”雷西萍說,與此同時,對標沿海發達地區,陜西仍存在短板。例如,部分領域執法“一刀切”;個別基層部門重處罰、輕服務,影響企業信心;涉企糾紛化解渠道不暢;民營經濟司法保護待加強;知識產權侵權成本低、維權周期長等問題尚未根本解決;新業態監管滯后,數字經濟等領域立法空白亟待填補。
對此,她建議,完善立法與執法監督,加快制定《陜西省社會信用條例》,探索“包容審慎”監管清單,對新技術、新業態設置“監管沙盒”,建立行政執法評價機制,推行“企業安靜生產日”制度,減少非必要檢查干擾。提升司法服務效能,在經濟活躍地區增設知識產權法庭,推廣“在線訴訟”模式,降低企業維權成本,推動商會、行業協會參與商事調解,構建“調解+仲裁+訴訟”分層解紛體系。
就強化法治協同與數字賦能,雷西萍建議,整合市場監管、稅務、司法數據,建設全省統一的“法治營商環境監測平臺”,實現風險預警與政策精準推送。
提升法治宣傳教育實效
法立于上,教弘于下。法治宣傳教育是助力和推動法治陜西建設工作取得成效的重要環節。西安交通大學法學院教授吳平魁注意到,近年來,陜西立足法治陜西建設的整體目標,各種形式的法治宣傳教育活動廣泛開展,成效顯著。
以憲法宣傳教育為例,自2014年第一個國家憲法日設立以來,十年間,陜西舉辦“法潤三秦大講堂”超1.55萬場次,參加學法用法考試超過243萬人次,組織旁聽庭審超過30萬人次。全省建設憲法公園、憲法廣場等普法陣地350個,各級普法講師團開展“憲法九進”宣講8400余場次,全省數百萬人參與其中。
為成效點贊的同時,吳平魁也直指當前問題:“在以往的法治宣傳教育中,部分宣傳教育內容缺乏系統性、針對性,影響了法治宣傳教育的效果。”
對此,吳平魁建議,統籌安排,把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做實做細,注重學習的系統性,避免法治宣傳教育在內容安排上的零散化和碎片化,使宣傳教育對象能夠較完整地了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能夠較全面地掌握某方面、某領域的法律知識。
“在法治宣傳教育中,傳播法律知識當然是十分重要的,但更為重要的是法律意識的培養,使宣傳教育對象能夠通過法律知識的學習,形成依法辦事的理念和思維。”吳平魁說,法治宣傳教育的重點對象是干部,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使他們能夠始終牢記“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必追究”,從而避免任何形式的“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