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應當堅持嚴肅性、科學性、可行性,圍繞國家大政方針、中心工作和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問題以及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問題建言獻策; 提案須一事一案,實事求是,簡明扼要,做到有情況、有分析、有具體的建議;委員聯名提出的提案,發起人作為第一提案人,簽名列于首位;以界別、小組或者 聯組名義提出的提案,須由召集人簽名;以黨派、人民團體、政協專門委員會名義提出的提案,須由該組織署名并加蓋公章; 提案必須按照規定的格式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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